四川省铁产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铁产石油公司”或“公司”)公开比选某公司再审案件专项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相关规定、《蜀道投资集团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铁产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聘某公司再审案件专项法律服务机构。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比选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 四川省铁产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聘某公司再审案件专项法律服务机构 分阶段报价,合计最高限价万 四、案件基本情况 (一)涉案本金:约.亿元; (二)管辖地:四川泸州; (三)案件情况:年月。因买卖合同纠纷,比选人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偿还货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实现债权等费用共计约.亿元。一审法院裁定驳回比选人起诉,年月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比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裁定。目前比选人已向四川省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并收到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审查通知书》。 五、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从业资质(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分所或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分所或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唯一授权,须提供总所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可以一次授权或总体授权,同一个事务所的多家分支机构不可同时参加比选); (二)人员要求:能在四川省内提供本地化服务,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人的律师团队,律师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年以上,合法有效且年检合格; (三)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及其执业律师最近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最近年内法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的通报(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四)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无亏损(提供年、年、年度经审计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年的,请提供所有经审计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比选日前三年内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比选日前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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