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途站设置、管理和经营权招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途站设置、管理和经营权招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租金不低于万元/年,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途站设置、管理和经营权招商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途站设置、管理和经营权招商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途站设置、管理和经营权招商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或年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提供股权结构认定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取的查询结果(附截图证明),且提取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期之后,并加盖公章;
()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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