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乐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需求调查的征求公告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长乐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面向社会公开对采购需求进行标前市场调查,现就需求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长乐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
三、项目采购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参与采购需求调查所需递交的材料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相关调查材料;
()技术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和服务内容、场地、配送能力、食品安全保障等)和服务人员组成及相关资质等;
()提供同类项目的历史成交信息〔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若有)〕;
()其他须提供的材料,如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其他相关情况(若有)。
()附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有其他建议的也可在此提交(若有)。
、以上()-()项均为必备资料,资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若无法提供该项资料,请在该项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
、以上所有纸质文件加盖递交单位公章,装订后一并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递交公司全称。
、电子文档:电子版文件一套,全套纸质文件扫描后制作成电子文件文件格式(盘),其中技术保障方案请另行提供格式文档(可以复制粘贴其中文字),内容与纸质文档一致,并与纸质文件一并提交。
五、采购需求调查须知:
、本次采购需求征集活动为采购项目开展前的需求调查阶段。本次征集活动非供应商资格预审,与实际采购时投标无关,相关资料仅作为采购单位编制采购需求使用,但供应商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无论采购单位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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