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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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YD-2025-025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景先生 | 联系电话 | 17752299018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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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4-18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4-20 23:59: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4-21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4-21 23: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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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001 | GSYD-2025-025 | 服务类 | 130000.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境保护验收)
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甘肃源通城乡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委托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灵台县百里镇稔沟村附近达溪河右岸上游约1.5km的邓家川沟内。工程任务是总库容205万立方米,死库容78.9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7.8万立方米,年供水量131.85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淹没区域涉及百里镇曹家沟、稔沟2村,无搬迁安置人口,永久征收土地675亩,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区60亩,淹没区615亩。水库大坝采用闸坝结合集中布置的方式,坝顶长305米,坝高19.3米,大坝从左向右依次布置187米均质土坝段,44.06米连接坝段,18.2米泄洪冲砂闸坝段,9米溢流表孔段,46.65米混凝土重力坝挡水坝段。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消能设施等次要建筑物、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洪水重现期按30年一遇设计,校核洪水重现期按300年一遇设计。
3.采购内容:采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机构一家,承担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补充完善验收必需的水土保持过程管控资料。(2)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场勘查,全面评估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与存在问题,提供水土保持完善措施的技术咨询与服务。(3)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4)组织验收会、组织专家评审会、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直至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5)协助建设单位向社会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具体验收项目及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委托书为准。环境保护验收:(1)环境监测: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要求,开展定期监测,提交环境监测总结报告。(2)施工期及试运营期总体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要求,编制项目施工期及试运营期总体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3)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等要求,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审查,负责做好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及报验工作,确保通过环保验收等相关事宜。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
5.投标控制价:13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7万元、环境保护验收6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即2022、2023、2024)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至今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四、招标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20日23时59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鉴定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1日23时59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六、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本次竞价完成后,投标人需整理一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U盘叁份(word版本)送至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源通城乡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8153966189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翡翠豪庭1单元1702室
联系方式:1519333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先生
电 话:17752299018
采购文件
- 附件1:招标文件(阳光采购)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