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以锡交建许字〔〕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照明工程施工项目共包含个节点,分别为高浪路节点以及景云立交节点。其中()高浪路节点包括拓宽主线高架桥座,新建立交匝道座,另外对辅路进行改造;()景云立交节点包括一条人非慢行地道,人非通道全长 .,其中人非慢行地道总长 ,包含暗埋段 和敞开段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个标段,标段号为,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照明工程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为: ..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信息为准)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信息为准),其中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信息为准)。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年月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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