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公开招募乐山奥林匹克中心赛事和演艺项目合作方的公告 乐山新奥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乐山苏稽新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的全资子公司,并由乐山苏稽新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对乐山奥林匹克中心进行运营。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文旅兴市”发展战略,满足观众需求,进一步活跃乐山文化体育旅游市场,丰富群众文化体育娱乐生活,充分展示乐山城市魅力。乐山将继续举办层次不同的各类赛事和演艺活动,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文体旅流量”转化为更多“消费增量”,创造更多的文化体育交流合作。 现乐山新奥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拟对乐山奥林匹克中心赛事和演艺项目合作方进行长期公开招募,兹邀请符合招募要求的各意向单位洽谈合作。 一、合作方式 、联合投资赛事、演艺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不限,合作方出资比例不低于%,投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艺人秀费(含税)、舞台搭建、导演执行、票务系统、宣传等所有项目成本;赛事演艺形式不限,演唱会、音乐节、大型体育赛事等形式均可合作;赛事演出活动具体时间不限,演出举办地在乐山奥林匹克中心范围内,根据演出形式而定。 、负责项目承办落地:共同投资举办赛演活动,合作方或其关联方作为承办单位负责明星统筹、项目落地等相关工作。 二、招募邀请方式 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招募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类招募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演艺类活动特定资格要求:意向合作方应为国内注册登记的影视、传媒、广电类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及《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具有成熟大型赛事、演出活动主办经验。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合作方将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简介、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人资格证、项目计划表、成功案例及联系方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各项资料均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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