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过敏原特异性抗体检测试剂盒(免疫印迹法)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线下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泉州市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项目名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过敏原特异性抗体检测试剂盒(免疫印迹法)采购项目(二次))
.备案编号:无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
标的名称
预估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金额(元)
所属行业
包
过敏原特异性抗体检测试剂盒(免疫印迹法)
盒
工业
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实际采购根据需求提供,按实结算。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不适用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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