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纤微地震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布式光纤微地震技术服务(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高质量完成配套微地震等光纤监测及配套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包括并不限于微地震监测项目建设,同时完成至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内运行过程中的微地震事件进行长期实时监测和记录,将监测到的数据开展解析、解释、分析,准确获取微地震事件发生的时间、位置、频率及震级等属性信息,综合评估地质体的密封性,结合地质模型和应力模型,远景实现微地震事件等级划分及预警功能,全力保障安全平稳运行等技术服务,并完成阶段解释成果、评价报告汇报验收和资料归档。质保期个月。
.招标范围:开展分布式光纤微地震监测术服务,采用高灵敏度分布式光纤声波监测系统及微地震数据解释技术对井的断层活动性进行监测和预警。服务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单井设计方案执行。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预计金额:万元(不含税)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区域。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则须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通知文件。
.业绩要求:年月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日止完成过地下储气库光纤微地震监测项目的业绩和经验项目业绩的证明至少项。(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发票查验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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