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项目编号:--)
、询比招标条件
本询比招标项目为格尔木市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招标单位为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为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万元,市级配套资金.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招标。
、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建设地点:格尔木市
.询比内容:项目防治面积万亩,其中病害(杨树叶枯病)防治 .万亩,虫害防治.方亩(杨树毛白蚜防治.万亩,沙枣木虱防治 .万亩,灰斑古毒蛾防治.万亩,都兰钝额斑螟防治 . 万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年月--年月日(具体各阶段防治工期以业主要求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及第三方检验报告;投标人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无人机操作合格证,至少配备一名持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设备,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或年度)经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有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已生效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为准;
.投标单位未被青海省及格尔木市相关监督部门限制投标资格,并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不良记录证明材料;(截止开标日期前日)
.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外省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询比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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