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院落场地租赁招标项目;非机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招标项目
二、项目坐落位置:清风路南、北京路东铁北院内;黄海三路号张家村小区
三、项目招标情况:
标段
招标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个标的物
、
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铁北院门口两侧院落场地租赁,面积约平方;
、小区个非机动车棚内的充电设备采购安装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及经营能力。
、投标人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招标项目的实际现状及周边经营环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招标标段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四、报名竞标:有意参加本租赁项目投标的独立法人、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或自然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到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服务大厅报名,联系电话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条件:参加招标单位超过家即开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石臼街道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逾期未报名的,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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