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公司年第四批次(营销工程)物资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包头供电公司年第四批次(营销工程)物资采购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年第四批次(营销工程)物资采购招标项目; .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包头供电公司年第四批次(营销工程)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本项目共分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标段明细表)及招标文件。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物资明细表若规定时间的,以本公告为准) ..、供货周期:根据设备材料的生产周期,自任务单下发后-天内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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