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及相关中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登记。二、项目概况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招标方拟发行金额不超过亿美元(含亿美元)等值货币的境外债券,期限为不超过年(含年),最终规模、期限、品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及资金需求最终确定,用于偿还境外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合法合规用途。本项目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发行规模的.%(含)。上述费率为总费率(非年化费率),按债券发行金额的百分比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本项目同时对法律服务进行招标,超过最高限价,将被视为废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书。此次公开招标将依法确定本次境外债券的全球协调人、发行人国际律师和承销商国际律师。包组包组内容招标数量限价(美元)包组一全球协调人家(家为券商,家为银行)不超过发行规模的.%包组二发行人国际律师家万包组三承销商国际律师家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书。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包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包组一:全球协调人)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总公司只可以授权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被监管机构公布禁止境外发债执业或处罚(提供承诺函);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行境外债的案例经验,并熟练掌握英语和普通话;)投标人必须具备境外债券发行的承销商资格(须提供相应资质文件复印件);)自年以来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项在境外市场以全球协调人成功注册发行过的亿美元等值(含亿美元)以上额度的债券项目业绩。提供项目的募集说明书封面、或彭博截屏、或合同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署页等合同关键页)。若其所示业绩有虚假,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正常运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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