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场站迎送标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场站迎送标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场站迎送标识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包: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及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或年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放置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中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或有不满足以上条款要求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年月日时分秒
获取方法:发售方式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发售。 潜在投标人须在平台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时在平台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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