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年电力市场交易代理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年电力市场交易代理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年电力市场交易代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年电力市场交易代理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有序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鲁发改价格()号)、《关于做好年全省电力中长期和零售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鲁发改经体()号)、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求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政策性文件,在现有的山东省电力改革政策下,为降低我院电费成本,择优选定优惠力度大的电力市场交易代理方进行购买用电。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最新公示的《山东省通过公示的售电公司名单》中,具备有效的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的交易资格;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谈判小组会通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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