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年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年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属几江、德感、油溪、中渡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危险废物提供收集、转运、贮存及安全处置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属几江、德感、油溪、中渡污水处理厂。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投标人须具备生态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方式需包含收集、贮存,经营危险废物涵盖范围需包括清单所含的品类(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或持有与第三方持证单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签订的运输合同(提供证书复印件与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签订时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且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为单一业主提供危险废除处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金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年月-年月在本单位的养老....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