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环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单位 | 甘肃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WF2025-010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全省法院业务费 |
| 联系人 | 何悦 | 联系电话 | 18193499104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4-24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4-26 18:00: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4-27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4-27 18: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环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GSWF2025-010 | 服务类 | 370000.0 |
公告内容
甘肃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环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环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环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SWF2025-010
3、预算金额:370000.00元
4、采购需求:环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6、评标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方式
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本项目将按照最低价中标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26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6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5年4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27日18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最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签字盖章的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环县人民法院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城镇翼龙路86号
联系人:陈博
联系方式:18092169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中岭小区物业楼三楼
联系方式:18193499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悦
电话:18193499104
甘肃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采购文件
- 附件1:招标文件.pdf

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