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电子内镜系统采购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电子内镜系统采购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电子内镜系统采购项目实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电子内镜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及资金性质: 项目预算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购需求: ()具体包组划分如下: 包组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一 电子内镜系统 套 万元 ★.电子支气管镜适用范围:适用于气管、支气管及肺的观察、诊断、摄影或辅助治疗,电子支气管镜、电子鼻咽喉镜:电子成像技术,工作软管不含导像、导光纤维等。 ★.电子支气管镜外径≤.,器械通道内径≥.~. ;电子鼻咽喉镜外径≤.,插入部有效长度≥。 ★.电子支气管镜操作手柄具备可上下拨动的弯曲角度锁紧开关和左右旋转关节。 是 注:)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工业。 )供应商需关注“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该内容为本项目采购内容实质要求,必须响应。 ()交货时间:国产产品:签订合同【】天内;进口产品:签订合同【】天内。 ()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有独立....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