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片区分公司复印机设备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片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片区分公司复印机设备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片区分公司复印机设备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述:/
四、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打印复印机设备硬件设备和相关服务,含设备、随配附件、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所需材料、调试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免费保修期修理费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本项目不分包。
()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万元/台,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响应磋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若为原厂则提供制造商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注:.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磋商。
.一个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 提供年月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签订的打印机销售合同业绩,且打印复印设备单价金额不少于万元,提供绩合同和发票(或收款证明等体现具体执行金额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同时还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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