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楷基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清凉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新津区普兴街道清凉社区“社企同心圆”清凉社区社企联动共建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新津区普兴街道清凉社区“社企同心圆”清凉社区社企联动共建项目 、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清凉社区居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楷基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社治资金;采购预算金额: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成都农交所 “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