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年加热炉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年加热炉监测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第一采气厂作业区所用燃气加热炉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排放标准要求,需对所属区域(包括内蒙境内的乌审旗、陕西境内的榆阳区、横山区、靖边县、延安市的安塞县志丹县等区域所属相关村镇)预计对台加热炉、台压缩机尾气及台尾气焚烧炉开展烟气检(监)测工作,并对全年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出具评估分析报告。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方可从事此类项工作。 检测区域:检测区域包含第一采气厂所属陕西和内蒙区所属相关村镇。本项目入围中标人为家,具体环境监测区域由甲方分配,分配方式在最终签订合同时约定。 服务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一是预计对台加热炉、台压缩机尾气及台尾气焚烧炉开展烟气检(监)测工作(根据实际开炉情况监测),二是按照甲方安排对环境纠纷进行环境监测;三是对甲方区域内发生的环境事件进行处理;四是:对全年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出具评估分析报告。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 -)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和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下发的监测计划要求定期现场开展监测,并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有效的月度和年度检(监)测报告、评估分析报告。 工作量分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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