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港三铁路轨道衡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的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港三铁路轨道衡维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港三铁路轨道衡维修服务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对温州港乐清湾港区港三铁路轨道衡的限位装置、承载结构、过渡装置、称重系统等进行更换维修服务
项
.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个日历天内完成维修调试(不含检定时间;如在维修过程中,招标人因设备作业需要暂停维修所产生的窝工、设备机具闲置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工期往后顺延),在维修调试结束后立即恢复线路重载运行和轨道衡称重计量。.质保期:从通过国家轨道衡计量站上海分站首次检定合格后质保不少于年,具体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如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 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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