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村乡集镇提升项目-集镇设施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张村乡集镇提升项目-集镇设施配套工程已由江发改投建〔〕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乡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张村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江山市张村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张村乡集镇提升项目-集镇设施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范围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包括对秀峰路沿线房屋外立面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平方米,对集镇路网进行白改黑,改造长度约公里,平对米檐廊、垃圾中转站等进行提升改造、并配套建设休闲广场。健身步道、停车场、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以及杆线迁移等内建设地点:江山市张村乡集镇。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工程、园林绿化、给排水、室外照明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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