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药监局政务信息化运维(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药监局政务信息化运维(年)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项目工期要求 省药监局政务信息化运维(年)项目监理服务 .万元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所监理项目的最终验收止 注:)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供应商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所监理项目的最终验收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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