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年度渠道整合平台维保【第次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年度渠道整合平台维保【第次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年度渠道整合平台维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确定中标人数量:家。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服务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利西街号农金大厦、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区 、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及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以往开具过的一张增值税发票予以证明); 、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 ,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网页截图);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须提供-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尚未完成年度的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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