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恒泰永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沥青材料采购组织竞价采购,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恒泰永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沥青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人:黑龙江省恒泰永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报价) .采购预算:.元(不含税)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采购内容:细粒式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提出的时间、地点、数量安排货物分批次进场,运送到指定位置卸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日内,供应商应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物货款的%(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剩余%货款。具体视总包合同招标人资金拨付情况拨付。 .质 保 期:年。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承诺“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可开具税率不低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因项目需求紧急,供应商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成交,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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