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邮区中心安检值守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临沂邮区中心安检值守服务项目(三次),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本项目总预算.万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临沂邮区中心安检值守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范围:为临沂邮区中心凤凰岭场地台高速智能安检机、山高场地台安检值守机配备安检值守服务人员人。本项目确定名成交供应商和名备用供应商。
服务期限: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安检值守人员应持有由权威机构统一印制核发的《安检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承诺:开具采购人所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税率非%的需提供相关说明;(须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进行现场踏勘,实地了解项目情况;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日内,按照中标总价款的%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合同期满后,在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投标方(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