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安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安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