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淮安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质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采购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淮安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质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采购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淮安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质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电子签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为非预留....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