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区观澜湖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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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国家高新区观澜湖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勘察设计)已由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海高新函〔〕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佳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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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标段名称:海口国家高新区观澜湖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勘察设计)
. 项目概况:项目拟新建条道路、改造条道路。改造羊山大道:主干路,起于观澜湖大道,止于迎宾大道,长约.,规划红线宽度.。新建公社一路:支路,起于惠民路,止于星影大道,长约.,规划红线宽度;新建星影环路:支路,起于星影大道,止于星影大道,长约.,规划红线宽度/。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等,燃气、通信仅预留管位。
. 项目地点:观澜湖园区
. 计划工期:日历天,其中:勘察为日历天,设计为日历天。(启动施工图设计的时间和设计范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日历天
. 招标范围:勘察部分: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配合服务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设计部分: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元,其中:勘察费为¥.元,设计费为¥.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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