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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货物类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 吴兴区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湖州吴城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规模:本次规划拟在吴兴区部署建设座公共充电站,预估配件变压器、高低压柜和相应保护、监控和通讯设备,拟建设光伏、储能。旨在全面提升吴兴区全域内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能力。
项目建设地点: 湖州市吴兴区。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在吴兴区全域内加装充电桩及其配套工程。
计划工期:分批次供货安装,本项目总工期 个月。
项目质量目标: 合格
项目计划投资估价:约 万元
.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
()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必须是本项目招标产品充电桩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其授权的代理商必须具有本次投标产品充电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可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天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本项目建造师证书及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本项目拒绝接受具备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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