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盱眙县桂五镇高庙社区农副产品加工中心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盱眙县桂五镇高庙社区农副产品加工中心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盱眙县桂五镇高庙社区农副产品加工中心项目包含:厂房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 消防工程等(详见全费用工程量清单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供应商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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