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空调、热水器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空气能热水器台、电热水器台、挂式空调台、立式空调台 商务要求:.总报价须控制在.万元以内,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成交价包含项目标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标的物的供应、运输、装卸、采购保管、安装调试、产品检验检测、人工费、增值税、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交货期: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交付。 .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个工作日后,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天内支付全部货款。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一年。 .供应商须在平台系统内填写单项报价,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下载报价单]并盖章上传。因供应商擅自更改报价单格式导致单价或总价与系统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同步上传营业执照盖章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件,未上传上述材料或上传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 .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价的.%)。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供应商应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完成报名并在阳光服务平台电子系统中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开标)后按照一次报价价格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后若报名供应商未达三家的,则此次竞价采购活动终止。 采购单位: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空调、热水器采购项目(第三次) 经办人:谢宁 联系电话:\- 保证金金额(元):. 品目分类:生活用电器 项目预算:.万元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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