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临床、患者用药需求,进一步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更好的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促进中西医结合,经研究,决定开展医院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综合实力雄厚、药品质量优、服务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秀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供应商为我院供应药品。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供应商报名参加遴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以本公告及附件遴选文件内容为准,需重新报名,因此带来的不便请理解,谢谢配合。):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期限
签约方式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供应商遴选
年
一年一签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年
一年一签
三、项目解读
此次遴选产生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供应商各家,分别负责我院晋阳院区、天府院区年内所需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的配送及相关服务。我院将逐年对中选供应商进行考核,对药品质量不达标、服务不合格的,我院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如遇国家、省、市政策或法律法规新增或变动,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相应调整,协商不成时即终止合同。
四、参加本次遴选项目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包含中药饮片;若为药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中药饮片(含毒性中药饮片)(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所提供的药品须符合下列要求:
.标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版)、《四川省中药材标准》(版)、《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版)。
特别说明:在履约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标准发生变化,应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中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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