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轮南-年安全评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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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轮南采油气管理区范围内需要开展安全评价的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编制报告,完成评审、审查等全部工作。
.招标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轮南采油气管理区范围内新、改、扩建设项目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石油天然气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细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报告,完成评审、审查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金额万(不含税),承担《塔里木油田轮南原油深度稳定工程》等预计个项目左右的评价工作。
标段二:金额万(不含税),承担《轮古油田中平台奥陶系油藏开发调整地面工程》等个项目左右的评价工作。
.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工作以项目实施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施工/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矿权范围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以及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
. 业绩要求:
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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