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年基层低值易耗及餐厨用品采购项目(定商定价)(招标编号:--)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年基层低值易耗及餐厨用品采购项目(定商定价)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以编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招标项目为根据年后勤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年为我厂基层作业区(大队),生活保障点食堂配备一批餐厨用品。本项目为定商定价项目,划分为个标段,预估金额为万元(不含税)。采购明细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 标段划分:一标段为作业区(大队)低值易耗采购万元(不含税);二标段为作业区(大队)餐厨用品采购万元(不含税)。
. 交货地点:第十一采油厂所属生产生活区域(指定到货地点)。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到货指定地点或接甲方通知指定日期送货指定地点。
. 招标结果有效期:此次招标确定的单价有效期截止到年月日。
. 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行业、国家相关要求。
. 质保期:投标人对质量负责实行三包,质保期一年。
.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及包装物,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人身健康方面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因供方所供产品及包装物原因而引发的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等方面的事故或损害,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②拟中标人供应货物须支持天(收货确认后天)无理由换货。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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