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河三角洲恒发投资有限公司生物医药智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山东黄河三角洲恒发投资有限公司生物医药智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经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监理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山东黄河三角洲恒发投资有限公司生物医药智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山东滨州无棣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约亩,计划建设标准厂房不少于栋,综合服务楼等必要附属建筑不少于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管网等必要设施,要求功能齐全、规划布局高效适用,符合招标人要求。项目计容容积率不小于.,其详细经济技术指标须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年版)》相关规定和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最终勘察和设计成果以招标人实际需求、规划部门批复及图审结果为准。
、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期延误:因招标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招标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招标人办理申请手续,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中标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临时占地资料,因中标人未能按时提交资料,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竣工日期延误,由中标人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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