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年-年行政后勤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年-年行政后勤服务(招标编号:-)已由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以立项审批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后勤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安全保卫、饭堂的饭菜烹饪和饭堂管理、行政办公区及候班区(海关卡口以外的公司所属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港口候班宿舍楼及室外区域)的卫生保洁、绿化维护保养、门窗家具及室内墙面等零星维修、前台接待引见、通勤司机等服务工作。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此外,如新成立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等替代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执行期年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完成或正在履行的与本项目相似的合同业绩。
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而非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或其他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需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等信息。
(四)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主任(经理)需持有建设部或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
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文件。如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交暂住证明及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以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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