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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第二次)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保康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康县碳汇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保康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保康县碳汇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保康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保康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碳汇市场营销的实际收益比例报价,投标最高限价为实际收益的 %。
、采购需求:
()项目地点:保康县
()采购需求:碳汇的设计、项目审定、备案;项目实施与监测;减排量核查与核证、减排量签发与备案、后期的碳汇市场营销等;联合开发林业碳汇,完成进入国家 平台进行备案和签发。(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标包划分:个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开发时限:项目申报期,即从签署项目开发合同起至项目备案,不超过 个月。(如无特殊情况,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此项工作,采购人有权另选项目合作开发服务方,同时终止开发合同)
()项目合作年限:项目收益期合作年限初步确定为一个计入减排期,即 年。具体合作年限以最终签订开发合同约定的年限为准。项目实施期间,若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致使项目无法实施,经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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