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地下水自动监测井保护桶维修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市地下水自动监测井保护桶维修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阜阳市地下水自动监测井保护桶维修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为保障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点的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对断裂、锈蚀的保护桶进行维修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完全做到。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对此存在质疑的,应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号)规定的时间内,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证或水安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