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配电房维修工程(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政中心配电房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海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行政中心配电房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海安市行政中心内,具体根据交易发起人指定位置为准;
()工程规模:行政中心配电房维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行政中心配电房维修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高压断路器更换、指示灯更换、低压断路器更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
行政中心配电房维修工程施工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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