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年月至年月机关及办公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年月至年月机关及办公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机关及办公区食堂所需食材,含相应配送。共分为个包。第一包采购蔬菜、水果、副食、乳制品,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万元;第二包采购禽蛋、鱼类、豆制品类,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万元;第三个包杂粮、冻货、干调、熟食,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万元;第四个包猪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万元;第五个包牛羊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万元。(具体各包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供应商中标后先签订年合同,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及双方均自愿的情况下可续签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经营能力;()第一包、第二包和第三包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第四包和第五包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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