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气分公司潘庄站提升改造项目和输气分公司燃气管网附属设施及无人值守站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询比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输气分公司潘庄站提升改造项目和输气分公司燃气管网附属设施及无人值守站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询比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输气分公司潘庄站提升改造项目和输气分公司燃气管网附属设施及无人值守站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询比采购项目(第二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输气分公司潘庄站提升改造项目和输气分公司燃气管网附属设施及无人值守站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询比采购项目(第二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含公用管道安装); ()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年月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项。同类项目指天然气管道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或可体现合同起始时间的描述、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 注: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如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按照成立之日起算,提供之后的财务报告。 ()人员要求:①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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