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一标段)十字镇雨污管网排查清淤专业分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发包。 .最高限价:.万元(供应商按清单进行分项报价,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一标段)十字镇雨污管网排查清淤专业分包项目二次,主要内容包括淤泥固化及外弃、淤泥固化及弃置、管道清淤、管道检测等。同时为保证项目正常开展,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资料(如安全影响评价报告、交通劝导方案、专家论证等)的编制、整理及审批,并配合甲方办理。供应商应自行进行踏勘现场,结合自身施工经验,综合考虑报价。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注:项目负责人需承诺在签订本项目合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开标会项目负责人需到场校验身份(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承诺在签订本项目合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开标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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