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信息化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项下的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信息化工程项目二、项目编号:--三、项目概述: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信息化工程施工服务,建设地点为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建设内容为处理中心监控系统及电视墙、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系统、网络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包括不限于设备购置、安装,以及利旧设备拆除、转移、安装,整体联调测试等工作。预算金额.万元,计划工期天,质保期年,项目合同类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四、采购内容: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信息化工程施工服务,工期天,使用范围:大连市分公司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按照最高限价为.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信一级资质。.投标单位须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名,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方需提供所有人员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相应证书(注册人员需提供注册执业证和资格证)。一旦中标,上述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以上要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年月日至今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个。(注:业绩内须含智能化系统集成,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承诺质保期内为工程生产网部分需提供驻场服务(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质保期结束前需提供全部技术交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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