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技术标要求补充如下内容:  一、拆除作业  供应商须完整拆除台自动扶梯设备(涵盖梯级、驱动装置、扶手带、桁架、控制系统、电气线路等全部组件)及所有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栏、检修盖板、底部油盘、楼层出入口过渡装置等)。拆除作业须采用专业工艺,禁止使用破坏性作业方式,若损坏建筑结构(如楼板承重层、防火分区墙体、防水层、预埋管线等隐蔽工程、装饰层等),供应商须按国家规范及医院要求无条件修复,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得另行计费。  二、设备移运与作业管理  .拆除后的旧设备须由供应商负责搬运至采购人指定的户外暂存区域,搬运路径需提前规划并经医院确认。搬运过程中必须采取防碰撞(使用缓冲包装材料)、防污染(铺设防护垫层)措施,避免对门诊楼公共区域(如走廊、出入口)造成二次破坏。  .作业期间须在作业区域设置硬质防护围挡,悬挂醒目的警示标识(含安全提示、绕行指引)。每日作业时间需避开门诊楼人流高峰期,特殊情况需提前小时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备。  三、结构与装饰恢复  .结构恢复:自动扶梯原安装区域(含上下楼层开口处、侧墙衔接部位)须恢复至与相邻地面/墙面平齐。破损的混凝土结构须按国家规定强度等级修复,防水层复原,防火封堵采用符合消防规范的甲级防火材料填充。  .装饰与功能恢复:凡涉及拆除或移动的周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扶手、照明灯具、门诊楼各....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