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金华市婺城新区黄金苑邻里中心工程总承包-消防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浙江金华宏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次招标工程预算为元人民币,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招标范围:金华市婺城新区黄金苑邻里中心工程总承包-消防工程包括消防水、消防电、通风系统、室外附属(室外消防给水),具体以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婺城新城区;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日历天,本工程实际开工和竣工以开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以实际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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