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雷官镇卫生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雷官镇卫生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来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雷官镇卫生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数字化线摄影系统()两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中小企业有质疑,质疑渠道:①提供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拟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需要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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