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项目名称:-型无人机运行托管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型无人机运行托管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计划购买-型无人机个飞行日运行托管保障服务(飞行航时不少于小时),如一年内保障未达到个飞行日,则顺延至下一年,两年内执行完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海鹰航空通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型无人机生产商,具有完整产品技术资料,维修保证资料及飞行操作能力。经多方市场调研,-型无人机运行托管服务仅有海鹰航空通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能够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三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鹰航空通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号号楼四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慕警官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张一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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