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年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年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年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数量:项;简要服务要求:提供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食堂所需食材,含相应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签订后第个月为试用期,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采购人年度内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若中标人考核年度内累计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向中标人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一)凡有意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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