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二次) 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防暑降温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国内询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价。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防暑降温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万元 四、采购内容:沈阳邮区中心需为员工采购防暑降温用品,具体为:张一元特级茉莉花茶(/袋)、元气森林红豆薏米水(*瓶/箱)、元气森林菊花茶饮料(无糖,*瓶/箱)、可口可乐(无糖,*瓶/箱)。 (详见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规范》)。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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